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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金融合作”圆桌会议概要
作者:cuaafa admin    發表時間:2010-09-05 08:57
2010年4月7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在北京签订,这是自1998年以来首份有关粤港两地合作的纲领性文件。金融作为粤港合作的重点,协议的签订使得粤港金融合作步入了又一个崭新的阶段。在框架协议的指导下,如何进一步深化粤港两地的金融合作?借“2010(第十二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举办之机,组委会于2010年6月3日下午举办“粤港金融合作”闭门圆桌会议,邀请来自粤港两地的金融部门负责人、金融机构高管、资本市场高管、投资机构代表及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深化粤港金融合作之道。
一、粤港金融合作的背景和现状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大潮涌起,粤港
携手书写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式传奇。2003年,《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的正式签订,为粤港区域金融合作创造了新的契机;2009年初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珠三角在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在错位发展的思路下,粤港澳金融全方位合作前景广阔;2010年4月签订的《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开创了又一新的机遇。
粤港两地在政策的引导下,建立了更紧密的金融合作关系,双方金融合作上了新水平,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银行信贷市场合作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3月末,港资银行在广东设立了99家机构,总资产达1145亿元人民币,两地业界在授信融资、银团贷款、结算代理、外汇资金及人民币业务等方面合作日益紧密。
第二,资本市场合作势头良好。截至2010年4月底,共有82家广东企业在香港上市,市值达到8300亿港币,证券、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先后在香港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香港新鸿基、工商东亚等港资券商在广州、深圳设立代表处。
第三,保险市场合作加快推进。香港居民赴粤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数逐年增加,粤港双方合作打击地下报单工作成效明显。
第四,在跨业务结算方面,2010年4月末,累计发生了2046笔业务,金额达到270多亿元人民币。
二、粤港金融合作的优势与分工
(一)粤港的经济特点
广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超过9000万,2009年GDP占全国总额的1/8,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近1/8,进出口额占比超过1/4。广东省的经济规模可与欧洲国家相比,甚至会超过欧洲的大部分国家。目前,广东省正在实行一些建设现代化服务业、先进的制造业等方面的新的政策,通过粤港合作能够大力地支持广东经济的发展。
香港金融市场的制度、监管各方面都比较严密,人才、基础金融设计方面有很多的优势。2009年,在资产管理方面,除去退休金、养老金,香港的资产管理总额已经高过日本,位于亚洲榜首。目前在香港地区,全球1000多家大集团企业把亚太总部设在香港,以香港作为跳板进入内地。这也表明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具有良好的监管、融资能力,聚集了全世界很多大财团,粤港合作的潜力非常大。
(二)粤港双方的优势互补
粤港两地加强金融合作具有先天的优势,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商业成熟,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业发展具有法治优势、人才优势、创新优势、管理经验优势,但是金融发展腹地相对狭小,必须充分利用广东的市场,香港会成为广东走向世界的最佳金融国际平台。
广东是中国的金融大省,不仅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市场潜力巨大,而且具有丰富的金融资源,金融需求旺盛,但缺乏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广东实体经济与香港金融优势的紧密结合完全可以构成未来区域增长的强大引擎和抵御金融风险的最佳配置。
CEPA持续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框架协议的签订,为粤港两地金融合作注入新的强大动力。更为重要的是,粤港金融合作已经有良好基础,从政府、金融界到民间,两地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意愿都非常强烈,粤港金融界合作可谓是水到渠成的合作。
三、香港在粤港金融合作中的定位
香港在粤港合作过程中要形成三个中心,从而促进粤港金融合作的进程。
1以交易所为主,通过交易所作为募资中心
香港的H股、红筹股都可兑换港币,因此在香港融资有可兑换的途径,所以香港很有机会成为募资中心。除了吸引内地企业来港上市,还可以吸引国际企业登陆香港的资本市场。香港作为融资中心,就会发挥它的优势,进一步促进香港国际化发展之路。
2、香港作为资产财富管理中心
香港作为资产管理中心,不单是香港受益,深圳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基金总部——财富管理中心。粤港两地尤其是广东、深圳的机构与香港机构共同形成市场管理部,随着内地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于理财需求的增加,在香港会设立更多的对冲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可以赴粤设立分支机构,使粤港共同成为资产财富管理中心。
3、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业务的中心
香港大力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资本账户管制的放松和国际化。在这一过程中,也有助于香港和内地金融的进一步融合,有助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四、粤港金融合作的障碍和瓶颈
粤港实现金融合作最大问题是人才问题,其次是两地的文化差异。近几年粤港的交流频繁,但是相对来讲,两地的文化差异还存在。这在粤港合作中产生了很多的问题:
1.银行资金缺乏流通渠道。目前,在国内资金越来越多的涌向房地产、股市,且还有大量存款闲置在银行,缺乏一定的投资渠道;
2.粤港两地信息不透明。香港的金融机构对国内很多的政策信息不太了解,影响两地的合作;
3.港澳两地货币流通不顺畅。
同时,国家的政策有时也限制了港澳合作的发展。例如,国家的政策不允许民营企业或者一般企业参与海外期货市场的交易。可是,从企业经营生存和风险规避角度来看,参与到海外的期货市场会更利于企业的发展。
五、进一步促进粤港金融合作的建议
(一)粤港金融合作的政策性建议
第一,谋划国际金融都会区的战略框架。巩固和提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广东承接金融服务业的中后台建设,强化战略合作、联手建设和错位发展,形成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为支撑的具有更强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
第二,深化框架下的粤港金融合作,加快推进措施的落实,研究推进金融合作新措施。
第三,建立更加紧密的粤港金融合作机制。互通金融信息,共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路径,推动香港金融服务业参与广东金融改革。加强监管合作,联手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粤港经济金融稳定发展。
第四,着力推进粤港金融重点合作项目。立足银行业双向开放,构建联接粤港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对大珠三角地区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发展领域的资金支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大珠三角地区参与世界产业新的分工体系。
此外,在充分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方面要有新突破,如支持在粤港两地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第二是粤港合作在广州建立期货交易所;第三是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第四是粤港区域合作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同时,粤港合作,政策需要放宽,要打破地区间的壁垒。
(二)开展粤港合作的实施措施
在落实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时,要有两种意识:第一个是国家战略意识,第二是合作的意思,粤港合作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合作,在合作中双方都能得到切实的好处。
在具体合作中有以下几点建议:
1.先行先试
现在区域金融合作比较困难,因为区域是固定的,资金是流通的,这时要把流通的资金划定在固定的区域合作是比较困难的。现在粤港两地的金融合作本质就是要抓住“先行先试”。“先行先试”为区域合作本身带来了机会,更容易占领市场。站在这个高度来谈粤港金融合作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应该是抓住“先行先试”的机会给中国全方位的金融对外开放、金融对外合作树立典范。
2.加强企业管制、提高企业自身效率
广东现有100万家企业,佛山约有30万家企业。加强企业管制、提高效率,企业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其次香港有24家中资证券公司,其实这些证券公司的母公司在国内,但在香港也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它具备了熟悉两地环境的优势,如果有机会让香港的中资公司到广东来开分公司,这样有助于广东走出去、引进来。
3.资本市场上的合作
针对银行资金缺乏流通渠道,可以引导一些高端客户在香港财富管理中心以一种“内保外贷”的方式,把自身的资产进行盘活。而在建立人民币离岸中心问题上,香港要把投资平台建立起来,也需要有人民币远期外汇市场,这样整个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交易链能够顺畅。此外,借助与粤港合作来建立人民币投资平台,可以使人民币有更多的投资产品。
在资本市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债券发行的合作,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作为债券主体一定会受到香港人民币持有者的欢迎。另一方面,如果人民币市场和人民币债券市场做好,还需要共同倾力培养本土的金融机构,必须树立一个本土的评级机构,这样对未来的债券市场就会有一个更客观的评价。第三,在金融监管方面建议在信息的交流方面更加透明。
4.发展民营经济
各国的发展表明,消费和服务业的发展要依靠民营经济,这正是广东的优势。但金融产业90%以上的融资还是间接融资,而把民间资本聚集起来,也需要粤港先行合作。
5.金融人才的交流与培训
粤港澳三方联合三所大学创办横琴金融大学。它有三大功能,一是学历教育;二是从业资格的考试和认证,实现三地招生、三地互认、三地使用,用香港优秀的管理水平和人才水平帮助广东提升优势;三是三地共同进行一些高端的金融研究,陆续推进一些市场的新亮点。
6.宣传
把粤港金融合作在国外进行宣传。以深圳作为基地,共同的把国外的先期资本引到香港。 
 
嘉宾发言纪要及参加圆桌会议人员名单请参加附件1和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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